序言 关于工会的意义
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临届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在中国顺利跨入新世纪,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都发生了巨大的、深刻的变化,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颁布的。新《工会法》适应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对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工会法》遵照宪法的基本原则,坚持了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贯彻了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体现了工人阶级的主人问地位,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色和时代特点。对于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工会具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权;有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参与的权利;有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和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
过程 瑞慈美邸护理院工会的筹备工作 2016年,是护理院成立运营以来取得重大突破和跨越的一年,在护理院发展上升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完善护理院管理制度,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护理院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护理院的全体员工希望成立工会组织。 经研究和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我院成立了由向新明院长为组长、常蓓蓓、刘亚琳、尹建芳、陈玲等五位同志组成的工会成立筹备小组,并正式向南通瑞慈医院工会提出关于成立南通瑞慈医院工会美邸护理院分会的申请,于2017年1月4日获得瑞慈医院工会同意成立美邸护理院分会的批复意见。并及时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开展落实工会委员的选举工作。
成立 南通瑞慈医院工会美邸护理院分会正式成立
2017年1月20日,护理院举办了南通瑞慈医院工会美邸护理院分会成立大会。工会筹备领导小组组长向新明院长向大家汇报了工会成立的各项情况。
上级工会南通瑞慈医院工会主席王建峰出席了本次大会,宣读了南通瑞慈医院工会《关于同意成立南通瑞慈医院工会美邸护理院分会的批复》和《关于同意瑞慈医院工会美邸护理院分会第一届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文件,宣布了瑞慈医院工会美邸护理院分会的正式成立。
经南通瑞慈美邸护理院分会第一届会员代表选举,瑞慈医院工会批复同意瑞慈美邸护理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由常蓓蓓、尹建芳、刘亚琳、陈玲、万江华等五位同志组成。其中常蓓蓓任工会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刘亚琳、丁静静、刘晨尘等三位同志组成,刘亚琳同志任主任;陈玲同志为女工委员。
常蓓蓓主席表示,作为第一届工会主席,倍感责任重大。因为这不仅是护理院健康发展历程上的一件大事,更是让员工感到欣慰的一件好事。护理院成立工会,一定会给全体员工带来无限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常主席也代表工会的全体委员郑重承诺,将行使好自己的权利和职责,争取广大员工的利益,做好服务工作,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维护好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加工作动力,促进护理院的进一步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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